新聞使用「夜歸女」、「短裙女」有何問題?

早前筲箕灣發生一宗非禮事件,一名男子尾隨一名女途人,未經同意下箍頸、觸碰事主胸部及嘗試親吻事主。男子承認非禮罪,被判即時監禁 4 周。不少新聞在報道事件時,強調事主「夜歸」、當時身穿「迷你裙」,重點引述被告稱自己「被迷你裙吸引」。

此並非首例,性暴力新聞經常使用「夜歸」、「短裙」、「妙齡」、「醉酒」等標籤形容受害人。這種做法有甚麼問題?

新聞形塑了社會對性暴力的理解方式。新聞是一種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媒體選擇報道甚麼事件、以多少資源及篇幅報道、資料來源、報道方向、圖片、字眼......等都帶有特定的建構意涵。即使媒體的出發點並非帶風向,讀者仍只能透過其呈現的框架與視角接收訊息,繼而影響社會大眾如何理解事件。

當媒體選擇將重點放在事主「夜歸」、侵犯者被其迷你裙吸引,而沒有解釋事件的本質在於違反意願 —— 不論衣著、事主幾點歸家,關鍵在侵犯者無徵詢及獲得事主同意下作出侵犯行為 —— 聚焦於「性暴力迷思」的報導框架, 會引導讀者將性暴力和受害者的行為拉上關係,「如果不夜歸,就不會遇到性暴力」、「如果不穿迷你裙,就不會吸引侵犯者」。

國際間不少有關傳播理論的研究發現,主流的性暴力新聞傾向將性暴力視為個別事件而非社會問題,將性暴力責任由社會轉移至個人,聚焦及檢討受害人的責任。研究亦顯示,新聞中有意或無意的性暴力迷思,助長大眾檢討受害人的風氣,亦鞏固大眾對性暴力的錯誤理解,影響大眾的價值判斷。

2008年美國一項有關性暴力迷思於印刷媒體的研究¹曾印證新聞如何撰寫,對讀者如何理解事件有重要影響。研究發現超過65%新聞帶有性暴力迷思,團隊再隨機分配參加者閱讀同一則新聞的不同報道,一篇傳遞性暴力迷思,列出受害人令人誤會的行為; 另一篇則在提及以上內容時同時反駁或註釋,如提醒讀者這些行為並不代表同意性行為。結果發現,閱讀迷思報導者更傾向判定被告無罪;而閱讀反駁迷思報導者,則更傾向認定被告有罪。 

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教授Michael Schudson說:「新聞工作者不只是報道現實,亦是塑造現實。(Journalists not only report reality but create it.)」新聞工作者手握向公眾傳播資訊的渠道和權力,或許更應該覺察其資訊對社會的影響。


¹ Prevalence and Effects of Rape Myths in Print Journalism - The Kobe Bryant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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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集傳媒工作者及性暴力倖存者意見的

《報道性暴力新聞的傳媒指南》
sv-news.acsvaw.org

Anti480反性暴力資源中心
為新聞工作者、大專學生、公眾提供性暴力新聞工作坊
anti480.org.hk/university-media

性暴力新聞工作坊參與者迴響:

「指南相當精煉又創傷知情,好厲害,作為助人工作學徒,覺得不只是在傳媒,對於所有要與創傷經驗工作的人都相當受用,謝謝你們」— 參加工作坊的傳媒工作者

「希望每一位公眾可以在見到有關性暴力的新聞當中留言都可以用一個較中立的角度出發,而不要用victim blaming 的方式去看待」— 參加工作坊的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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