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係咪要簽約先做得愛?」

其實將「性同意」比擬成「簽合約」並不恰當!

合約:條款不變,用作確立各方付出的代價

性同意:自由、自願、性互動之前或期間可隨時撤回,講求持續的積極溝通,尊重當下的意願和界線

確認意願的方式有千百萬種,想在性互動中確保大家對同意的理解一致,解方不是簽合約,而是⋯⋯

✨坦誠地與對方進行足夠的溝通

✨積極了解清楚對方的感受與想法

✨充份地尊重對方的意願

⋯⋯而非將自己的「覺得」、「假設」、「猜測」強加在對方身上。

📖 延伸閱讀:性同意101

acsvaw.org/con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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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罪行懶人包】要求「誤信同意」須合理能否堵截脫罪萬能Key?